工伤保险规范是国内社会保险规范的要紧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紧渠道,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范围之大与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可以比拟和替代的。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加快打造合适农民工特征的社会保障规范,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笔者最近对德化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并就怎么样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1、工伤保险在农民工中推行的情况
㈠参保率低。现在,德化县共有各类企业1200多家,拥有职员5万多人,其中农民工约3万多人。在调查150多家企业的样本中,没参加工伤保险占65%。
㈡知道率低。很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少必要的认知,90%的农民工不了解有关伤亡补偿的规范,85%的农民工不了解单位是不是打造有工伤和职业病补偿规范。
㈢覆盖面小。打造有工伤和职业病补偿规范的单位或企业只占调查样本的26.3%,补偿标准大多数不确定。受过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农民工总是得不到准时治疗。
70%的人由自己进行治疗,18%由用人单位、老板负责治疗,12%由自己负担一部分,用人单位、老板负担一部分。
㈣发生率高。从近年德化县工伤事故发生状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进步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略的要紧问题。
2、工伤保险为什么没得到具体落实?
㈠企业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常见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合算”的错误认知。有些企业觉得,农民工素质低,职员流动性大,职员困难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觉得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本钱,不利于企业在角逐中的存活和进步,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很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成本。
㈡规范不健全。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部门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有够,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与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没有效的手段和力度。
㈢投入维权意识。农民工自己维权意识淡薄,尤其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少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了解的极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觉得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类“临时工”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