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结婚以前买房离结婚以后如何分?
男方结婚以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完成产权登记,该房地产是其个人结婚以前财产。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结婚以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一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男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并贷款购房,结婚以后一个人还贷且房地产登记在其名下,离婚时房地产归男方所有,但需承担剩余贷款。结婚以后一同还贷,则涉及一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的分割。
房地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为男方结婚以前购买,也会被认定为一同共有或按份共有,需依据出资比率、婚姻存续时间等原因分割。
男方爸爸妈妈结婚以前全款出资购房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地产属男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是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对房地产进行装修、扩建等添附行为,用一同财产时,添附部分增值可能被认定为一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
夫妻可通过结婚以前或婚内协议约定房地产归属,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优先按协议处置。
结婚以前首付买房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离婚如何分?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讲解》第78条,此类房地产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一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补偿范围包含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部分。计算公式为:补偿款=×离婚时房地产现值×50%。其中,购房总本钱含首付、贷款本金及已还利息。
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由其继续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登记方存在过错,法院可能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原则,提升另一方补偿比率。
双方需保留购房合同、首付凭证、还贷流水等证据,以证明出资来源及还贷状况。没办法证明一同还贷,可能影响补偿倡导。
男方爸爸妈妈资助还贷且明确赠与男方,资金属个人财产;未明确,可能被认定为一同债务或一同财产。